各位老师:
2016年度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请各位老师根据情况填写相关表格。
1、请所有教师填写附件1(2016年工作量大表)。
2、工作五年内且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申请青年科研工作量补贴,请填写附件2,并提供发表第一作者论文和主持项目的支撑材料复印件。
3、工作3年内的青年教师请填写附件3、4、5,申请教学工作量补贴。
4、在所有工作量核算后,工作量未满的教师请填写附件6,购买工作量。
5、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仍然使用老版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实施办法”,具体请查看附件7、附件8。
6、请所有承担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填写“附件9”。
7、如有综测、教学实习等需“分工作量”的请填写“附件10”(附件10交纸质“签名”稿)。上课、指导毕业实习论文(12级)、指导专业文献综述(13级)、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SRT项目(2016结题)等有任课、指导老师或项目主持参加人实名的,教务处都有核对材料,请不要擅自分割、转移工作量。
8、请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量大表及相关表格发至haopeipei@njau.edu.cn;附件2、3、4、5、6、10需提交纸质稿,请签名后交至杨冰处。
特别说明:工作量核算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任何工作量不得分割、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