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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11-2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下同)和属于特困人员的2018届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学生申报

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学校各留存一份,提交审批单位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所有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7日17点前交至生科楼D1002,电子材料发送至2017101122@njau.edu.cn。

身份证明材料类型包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落款及章印等信息,在201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2.残疾毕业生: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2017-2018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只提供合同复印件,由相关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本省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院审核

12月5日前,申请同学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办,学院将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上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报送

2017年12月20日前,学校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2017年12月底,学校将校审通过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四)发放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预计于2018年5月底前拨付到我校,资金到账后学校将启动补贴发放程序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通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老师确认。联系人邮箱:2017101122@njau.edu.cn

(二)严禁虚报冒领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禁虚报冒领。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人社部门将把有关信息提交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予以严惩。

(三)严格把握时间

请申请人严格遵守通知时间进度,逾期学院将不再接收材料申请。

材料报送:生科楼D1002

电子材料报送:2017101122@njau.edu.cn,文件名请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否则不予接收。

相关附件: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个人申请表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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